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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,中国人民银行将每年的6月14日定为“信用记录关爱日”,鼓励公众主动关心个人信用记录。
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由国务院发布并于2013年3月15日开始实施,这是我国征信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,对规范征信业务,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,引导征信业健康发展,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具有重要意义。
《条例》赋予了人民银行对征信业进行监管的职责,明确了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,自不良行为或者事牛中止之胃起为5年。
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依法采集个人和企业的基本信息、信贷信息、公共信息等等,为个人和企业建立信用档案;征信中心提供的信用报告是您借债还钱、合同履行,遵纪守法等信用历史的客观记录,已被广泛用于各类抵押或信用贷款,个人信用卡审批等经济金融领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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幺林灵财商资源 » 【重要】信用,别等失去才知道珍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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